荆门将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日前,记者从荆门市教育系统“三项整治”工作动员视频会上了解到,荆门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行动,市教育局提出了要求,划定了“红线”:

1.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及二级单位工作人员。

2.五条红线:①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②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③严禁在职教师接受学生和家长请求,进行有偿家教;④严禁在职教师强制、暗示、介绍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⑤严禁在职教师为从事有偿家教、举办各类补习班的个人、组织或机构提供或变相提供场所、设备及其它帮助。

3.处理办法: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①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扣发全年绩效工资,给予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

②如果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的,或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将给予降低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及以上处分。

③教师组织有偿补课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构成违法犯罪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④学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免除职务处理。

⑤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他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除了按上述办法处理外,教育主管部门或有批准权限的相关部门将取消其称号及待遇。

4.惩治“零容忍”。对踩“红线”的行为,市教育局将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已对群众举报核实的5名有偿补课教师进行了行政处分。从5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对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对于一些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学校进行重点督办,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5.监督举报电话:2371251、2346302、2332892(24小时接听)。

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市教育局提出了要求,划定了“红线”:

1.整治范围:全市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治理开展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影响学校正常教学、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文化教育类培训。

2.六条红线: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提出的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①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②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③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④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⑤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⑥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3.监督举报电话:2371251、2375360、2332892(24小时接听)。

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专项督查,市教育局提出了要求,划定了“红线”:

1.整治范围:全市各中小学校。

2.重点查六项内容。

①学科课程设置情况。重点检查各中小学校是否按照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科学制定学科教学计划;是否存在张贴的课表与实际教学情况不相符的“两张皮”现象。

②学生作业总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小学不同年级及初中学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情况,小学一二年级是否落实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的规定,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学校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是否分别控制在30分钟、45分钟和1.5小时以内,是否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或布置耗时过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

③学科考试及竞赛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落实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不超过2次的规定,是否将奥赛题作为考试内容或将奥赛题作为考试附加题,是否安排联考、月考,以及以分数为结果的周周练等变相考试,是否存在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的现象;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总量是否适度,是否动员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竞赛活动,竞赛成绩是否与升学挂钩。

④教学辅导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各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利用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高三年级除外),或以培优补差等形式变相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考试的问题; 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将校舍、场所租赁给社会机构和个人办学的问题;中小学校是否存在独立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和个人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的问题。

⑤作息时间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违反规定要求学生提前到校,是否确保小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是否要求非住宿生到校上晚自习,住宿生晚自习每天是否超过2课时,晚自习期间是否教授新课。

⑥教辅资料征订情况。重点检查各中小学校征订教辅资料审定手续是否完备;学生教辅资料的配备是否遵循学生自愿购买原则;是否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实行“一生一科一辅”管理的规定;是否存在教师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各类教辅资料的现象。

3.监督举报电话:2371251、2336727、2332892(24小时接听)。

来源:荆门市教育局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