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配套改革 巩固林改成果

湖北省京山县地处大洪山南麓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辖16个镇(区)、356个行政村,人口63.8万。版图面积3520平方公里,林地面积25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211.5万亩,林改涉及9万多农户、38万农业人口。2007年,我县被湖北省确定为林改试点县,2010年完成主体改革,落实林改确权211.5万亩,发放林权证4.2万多本。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配套改革,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盘活了林业资源,充分调动了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全县年均造林达6万亩以上,林农人均年增收超过8000元。

 一、完善森林经营体系

一是积极培育新型主体。积极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森林经营,先后引进湖北天德、湖北广信等8家龙头企业,组建54家林业专业合作社,为推进林业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新建用材林基地11.9万亩、油茶基地9万亩、特色花卉苗木基地10.4万亩;区划界定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44.25万亩;打造出以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绿林景区和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的生态旅游名片,推进生态保育型、生态产业型、生态文化型林业发展。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林粮、林油、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种养殖模式,每年实施林下间作8万多亩、种植食用菌3000多万袋、养蜂1.5万多群、养殖土鸡和蓝孔雀等2500万只(头)以上,年创收超过3.5亿元。四是狠抓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引导森林抚育产品实现零浪费,森林抚育生产的软质小径材用于发展“一块板”产业,硬质杂材用于发展食用菌产业,枝丫材等作为生物质能源用来发电,推进绿色发展。

二、优化林业发展机制

一是实施龙头带动。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示范,网络林农1.2万户,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林农的经营模式,带动广大林农发展以油茶、花卉苗木等为主的特色产业,打造集精深加工(交易市场)、产业基地、种苗繁育于一体的油茶、花卉苗木产业链条。二是落实支持措施。县镇两级成立领导机构,建立领导包联制度;县直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结对帮扶;金融部门实行“银社”,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同时严格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鼓励各合作社规范运作,打造特色品牌。三是完善服务体系。构建以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各林管站、林业技术协会为主体的三级服务体系,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片、定量、定责的“三定”服务制度;适时通过林业短信平台向林农发送有关林业生产、市场供求、政策法规等信息,为林农发展生产、兴林致富提供帮助。四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通过积极引导,全县8家龙头企业和1000多户城镇居民、9万多农户等积极投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截止目前投资总额达17亿多元。

 三、强化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狠抓资金支持。县政府从2012年起,每年列支专项经费2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引导林农发展特色花卉苗木产业;每年整合林业、国土、水务、电力等部门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用于支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林业发展环境。二是强化金融扶持。县金融部门采取增设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高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等办法,积极解决林业融资困难。2007年至2017年,金融单位共发放小额贷款2亿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5亿元。三是落实森林保险。县政府出台《京山县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采取先公益林、后商品林,先抓大户、后促小户的“两步法”稳步推进,近年来落实森林保险518.9万亩,落实保险费用774万元,获县级财政补贴51.25万元,承保公司理赔265起,面积4.35万亩,金额277万元,增强了林业低于风险的能力。四是规范林权流转。组建林权管理机构和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出台林权流转、资源资产评估和抵押贷款相关政策,累计进行林木资产评估300多起、15亿元;流转林地360多宗、161万亩,为社会主体发展林业搭建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