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交警“失驾”整治行动今日开展!

“失驾”是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暂扣、吊销、注销而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失驾”行为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多种其他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失驾”人员

本质上与一般的无证驾驶是一样的,都没有驾驶资格,但危害性更大。“失驾”人员曾经取得过驾驶资格,但因法定事由被禁止驾驶机动车,一般来讲都是属于存在严重过错的,发生过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因此,上路行驶时,更具危害性。

具体包括:

1、因醉酒驾驶而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驾驶员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如超速50%以上而被一次性扣除12分,被违法处理窗口暂扣其驾驶证的;

3、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暂扣的;

4、驾驶员因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驾驶证被注销的。

5、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被公安交管部门注销驾驶证的;

6、其他原因造成驾驶资格丧失的。

“失驾”的危害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但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如果发现路上有交警执勤,由于心虚和规避交警检查的心理作祟,而发生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冲卡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失驾”整治

自2018年5月9日起,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全面筛查本地“失驾”人员可能驾驶的重点车辆,通过查缉布控系统自动预警或人工重点布控,依托执法服务站、路面执勤点、巡逻执勤车,组织警力对目标车辆实施现场拦截检查,对确认的“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的;

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温馨提示

只要你“失驾”了,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拘留的一律拘留;是党员、公职人员的,一律抄告当地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失驾”人员使用伪造、变造或骗取驾驶证的,一律深追究处罚、深挖案件线索,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

同时,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失驾”违法行为,24小时举报电话0724-2345688。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