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启动汛期日常值班工作

从5月1日起,全市进入汛期,市防办决定自即日起开始防汛日常值班工作。

根据市防办制订的防汛值班制度规定,值班时段从5月1日至10月15日,遇特殊汛情,值班时段相应提前或延长。防汛值班实行24小时连续制,每班由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跟班人员和司机组成,除带班领导外,每班还确定1名责任人。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空岗,严格按时交接班。

防汛值班制度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带班领导负责跟班督促指导,处理好日常事务,审签有关文件,及时报送需防指领导阅处的公文及急办事项。值班人员负责收发各类传真,掌握水雨工情,及时收集和传递各类电话和信息,处理好当班内所发生的事务,编制当日《汛情简报》;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备忘录,做好当日工作小结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防办跟班人员负责收集当日水雨工情各类信息,并做好有关报表。(市防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