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东宝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决定——
由区财政划拨专项资金设立城市管理考核奖,季度排名第一的街道、工业园及乡镇可以获得5万元奖励;
连续3月排名末位的,除了要被约谈主要负责人和全区通报批评,还将被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不得评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考评内容:
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违法建设治理、数字化城管工作、社区城市管理、群众性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七个方面。
考评对象:
子陵铺、牌楼镇,龙泉、泉口街道及所辖社区,东宝工业园。
考评方式:
城市管理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除了区城管委办公室每月组织考评组开展明检、暗检以及数字城管考评,还将拆违控违纳入计分系统。同时,区城管委办公室还设立举报电话,将市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整改落实纳入考评范围。
奖惩机制:
为奖励城市管理先进单位,东宝区划拨专项资金设立城市管理考核奖,对龙泉、泉口街道各社区,东宝工业园及子陵铺、牌楼镇评比前五名,分别奖励现金1000-5000元;龙泉、泉口街道,东宝工业园及子陵铺、牌楼镇季度评比第一名,奖励5万元。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的,全区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不得评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