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推广使用个人社保费代收费凭证

近日,荆门市邮政储蓄银行开具了全市首份个人社保缴费代收费凭证,标志着荆门以代收费凭证替代《湖北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工作成功启动。截至4月10日,3家代征银行已通过个人社保费代征平台开具代收费凭证500余笔。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银行办事质效和服务水平,方便广大缴费人办理个人社保费业务,市地税局决定,对在荆门城区范围内办理缴费业务的缴费人,由各代征银行出具代收费凭证,替代原《湖北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这是继个人社保费管理平台上线、手机APP开通以来,市地税局贯彻“信息管费”的又一便民缴费举措。

使用代收费凭证,减少了银行领用、汇总、装订、传递社保票据的时间,杜绝了纸质收据打印错误的现象;核定、缴费信息以电子方式实时交换传递,减轻了地税、人社、银行三方对账、资料归档等业务的工作量。代收费凭证的使用,极大地节约了各方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4月8日至6月10日为收据与代收费凭证转换过渡期,实行收据与代收费凭证双轨运行;6月11日起,除指定银行网点外,其他网点不再提供收据。缴费人确需票据的,可到指定的网点换开收据,工作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办理。(通讯员许文君)

来源:荆门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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