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荆门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一季度,荆门市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6972万元。其中,全市城乡低保41934户69836人,发放低保金5978万元;全市临时救助220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6万元,人均救助水平1070元/人次;全市医疗救助251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9万元;全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7278人,发放救助金449万元。
为提高资金发放效率,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全面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民政局将坚持“兜底线、建机制、织密网”原则,在2018年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法定量化2018年社会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30%、40%和80%,分别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从4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动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按照个人申请、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的步骤进行;加大农村福利院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平安工程”建设,全年完成15所农村福利院消防、无障碍、特护设备的改造。
来源: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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