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上涨1.7%;同比上涨2.8%,涨幅较上月扩大1.6个百分点,重回“2时代”;同比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6位、中部第4位。
调查显示,八大类商品价格环比“六涨二平”,同比全部上涨。食品烟酒和服务类价格上涨,是2月份湖北CPI上涨的主要推手。其中,前者环比上涨4.1%,影响总水平环比上涨1.24个百分点,占全部涨价因素的72.9%;后者环比上涨1.3%,影响总水平环比上涨0.48个百分点,占全部涨价因素的28.2%。
调查总队消价处相关人士介绍,2月湖北CPI大幅上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2017年春节为1月份,而2018年春节为2月份,受春节错月、上年基期价格较低影响,2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涨幅比上月扩大1.6个百分点,其中新涨价因素为2.6个百分点,翘尾影响为0.2个百分点。
而节前部分地区遭受雨雪冰冻天气,部分鲜活食品价格直线上涨,尤其是鲜菜、鲜瓜果、畜肉类、水产品价格明显上涨,如鲜菜价格环比上涨21.5%,鲜瓜果价格环比上涨6.4%;此外,春节返乡和旅游人数暴增,需求过度集中导致旅游、交通价格快速上涨。飞机票价格环比上涨56.4%,旅行社收费价格上涨8.4%。春节期间还出现“用工荒”,导致洗车、美发、家政等人员密集行业价格大幅上涨,车辆修理与保养、家政服务、家庭维修服务和装潢维修费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3.5%、9.1%、6.2%和5.5%;在外餐饮、电影票、美发、美容等价格分别上涨2.2%、2.3%、4.5%和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