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洋洋和主播的聊天记录充值记录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梁传松)鄂州一名11岁男孩迷上网络游戏,打赏游戏主播2.4万余元。家长为讨回损失,多次联系这家位于杭州的网络直播公司,但该公司表示证明材料不足,拒绝退款。3月4日起,楚天都市报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客服,10日,对方将这笔打赏费退还给家长。
3月3日,鄂州的杨女士向楚天都市报热线求助称,儿子洋洋(化名)今年11岁,在鄂州某小学上学。今年 2月 13日,洋洋的姑姑从外地回来,登录洋洋奶奶的支付宝账号,准备取回去年5月份到期的理财产品,却发现支付宝里的钱不见了。到银行查询才发现,从去年10月 4日到今年2月13日,该账号分25次打赏一名游戏主播24385元。一问才知,原来是沉迷网络游戏的洋洋所为。
洋洋奶奶使用的是一款老年人手机,没有支付宝等功能。洋洋交待,他先用自己的智能手机登录了奶奶的支付宝账号,然后从奶奶的手机获得支付宝验证码,再通过自己的手机完成支付。
杨女士向楚天都市报记者提供了一份鄂州古楼派出所的证明材料,警方经过调查证实,洋洋2008年出生,系未成年人。该证明材料提到,洋洋“多次在直播间和主播私下提起自己是小学生”。警方调取洋洋和主播的聊天记录,确定了洋洋给主播的打赏,洋洋奶奶并不知情,而洋洋受到了“主播的诱导”。
记者了解到,洋洋一家十分贫困,洋洋的父亲有残疾,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奶奶年老体弱,一家人靠母亲一人在外打工赚钱,一年收入才两万余元。洋洋打赏给主播的两万多元,是奶奶的养老钱。
事后,杨女士联系了这家网络直播公司,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要求退款。3月3日,该公司回复称,材料不能证明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所为”,拒绝退款。
4日下午,记者联系该公司客服,对方称用户提供的材料还不够,无法有效证明所有支付行为都是未成年人独立完成的。记者质问,难道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都不能证明吗?公司客服让记者把材料发到公司法务部,他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10日下午,杨女士告诉记者,儿子打赏出去的24385元已经全部退回。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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