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首张印有“成品油”标识的发票顺利开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号公告要求,今年3月1日起,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成品油,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

3月1日,一位纳税人在钟祥市昊天石化有限公司的加油站加油后,开出了一张印有成品油标识的发票,这是荆门市首张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荆门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工作又往前跨越了一步。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全市国税系统上下总动员,以省局下发的数据为参考,结合日常管理获得的信息,逐户进行宣传告知,最终确定了243户纳税人纳入系统进行管理,并在春节节后组织纳税人开展培训。

为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经营,全市国税系统把多项工作同步进行,在对纳税人非税控发票收缴的同时马上发放新的税控发票,保证纳税人工作的连续性。并在2月27日系统全部升级完毕后,仅用时一天时间,完成了纳税人归类和重新发行,以及开通成品油发票模块等工作。同时,全市国税系统将跟踪提醒纳税人,确保3月10日前所有纳税人的库存都能及时有效的录入系统。

来源:荆门市国家税务局

责编:李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