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东宝河库进入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活动,为期4个月!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内,要求“河库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库鱼”,停止一切捕捞活动。

禁渔期内,东宝渔政执法部门将严查电毒炸鱼、迷魂阵、地笼、滚钩、深水张网等有害作业方式,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登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加大市场和餐饮酒楼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销售河库鱼行为,确保市场无河库鱼。

目前,东宝区渔政站执法人员已发放禁捕告知书200份,悬挂禁渔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生态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300份。

(刘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