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8时,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约见当地媒体记者发布消息:继续受理荆门城区市民对供水、供电、供气、公汽、移动、电信、联通7个企业意见。
这些意见经收集整理成清单后,将分别通报给7家公用企业。3月上旬,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将举行公用企业与消费者代表见面会。
届时,7个公用企业的负责人将对市民所提问题作出正面回应,然后由消费者代表当场无记名投票,投票设三个选项: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市民除了可以对7家公用企业提出意见,还可以向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提出参加此次会议的申请。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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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启动了对上述7家公用企业满意度调查。
此次满意度调查结果由三种调查方式产生的得分加权形成,其中:社会公开投票测评占40%权重,问卷调查测评占30%权重,消费者代表无记名投票测评占30%权重。
满意度调查结果如何使用?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回答:
一是在“3·15”前夕公布调查结论,并通过媒体发布。
二是对满意度低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认定为“2017年度消费者不满意单位”。
三是对发现的涉嫌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线索,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四是由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公用企业主管单位或上级公司通报满意度调查结果,向市政府提交满意度调查报告。
五是对征集的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公开点评。
六是对满意度低且拒不整改的公用企业,由市消费者委员会通过媒体发布公开劝谕书,对其法定代表人公开约谈,列入市消费者委员会2018年度重点监督企业。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披露,目前已完成社会公开投票测评和千人问卷调查。从统计结果看,市民对7个企业的满意度不尽理想。6462名市民投了“不满意票”,个别企业的满意率不到50%。
在此前的调查启动式上,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薛旭东对7个企业连问“十个有没有”,经媒体报道引起反响。一个月来,多名市民致电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反映公用企业存在的问题。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将市民意见编号,以“劝谕函”向相关企业通报,要求解决和回应。此举直接推动了381件投诉的解决。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公用企业的发问:
十个有没有?
一是突破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不合规的费用,有没有?
二是向用户收取本应由企业负担的主管道材料费、检定费、换表费、管损费、管网维护费,有没有?
三是违背用户意愿,以停止服务等强制手段迫使客户预交押金、预付费用甚至强制搭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没有?
四是剥夺消费者选择权,限定用户只能购买由他提供的或由他指定的材料,而不得购买其他经营者提供的材料,有没有?
五是强制用户将普通计量表换成智能表并收取费用,强制搞改造升级,在合同协议中设置霸王条款,有没有?
六是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合理条件,不接受就断网、断水、断电、断气,有没有?
七是强行设定最低水费、最低电费、最低燃气费,有没有?
八是向用户提供的消费账单不透明、不清晰、不便核对监督,有没有?
九是电信服务乱扣增值业务费,未经用户同意更改消费套餐,资费不明确,信号不稳定,网速达不到承诺标准,有没有?
十是维修效率低,对用户反映问题拖延,有没有?
来源:荆门消费网
责编:李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