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高新区出台服务园区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

为鼓励和吸引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到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就业,近日,我区出台包括返乡就业、就业培训、生活保障等多方面的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就业方面,措施规定,对荆门户籍的返乡人员与园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工作每满一年奖励1000元,连续奖励2年;对非荆门户籍人员到园区企业就业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非掇刀户籍就业人员每年给予探亲交通补贴,每人补贴标准为区外市内100元/年,市外省内200元/年,省外400元/年;村场(社区)等单位或个人,每推荐一名劳动者到园区企业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企业给予职业介绍费外,2年内政府给推荐对象500元奖励,其中,第一年300元,第二年200元。

在提升员工技能上,鼓励企业与荆楚理工学院、荆门技师学院、荆门职业学院、荆门职教集团、掇刀职教中心等在荆大中专院校联合办班开展订单培训,对冠名班人数达到30人以上,培训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且三分之二以上学生毕业后到冠名企业就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在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个班次3万元标准给予学校补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依托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就业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按培训工种和时间,每人补贴100—1000元(培训时间7天至90天);对在我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参保36个月以上的企业员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技能提升补贴;鼓励在校大学生到我区实习实训,对在园区企业实习实训的全日制大专(含荆门技师学院)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每月给予1000元的实习实训补贴,最长补贴三个月,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住房保障、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户口迁移上也有政策。在园区企业初次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企业无法提供住房而在外租房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房租补贴,连续补贴2年,夫妻双方都是初次在园区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房租补贴,连续补贴2年;每年不定期开展免费义诊和健康知识讲座,对初次到园区企业就业的员工提供免费入职体检;对与园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园区企业就业一年以上员工的子女,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由企业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区内按需就近解决入学;放开大中专毕业生(本地生源回原籍、在荆创业就业、留学归国)、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实用型人才落户,可自行选择在居住地、工作地落非农户口,对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含公租房、廉租房),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落非农户口。另外,对落户我区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其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全额减免。对租用办公用房的,2年内按照不高于300㎡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对自建人力资源服务基地的,实行“一事一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园区企业就业的,除企业给予职业介绍费外,政府另行给予奖励。(周芳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