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两单位获“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月2日,国家人社部、环保部联合发文(人社部发[2018]9号)命名表彰荆门市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京山县环保局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此次全国共表彰118个先进集体,全省仅三个单位受到表彰。

荆门市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在市环保局的领导下,在周边地市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实现了生态保护理念的“四次提升”和管理模式的“四大转变”, 建立健全了“四种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环保监督、部门监管、联合执法”的工作体制。漳河水库整体水质达到地面水一类标准,透明度达到7米,水质优良。

近几年来,京山县环保局在省、市环保主管部门和京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县域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成效显著,生态环保成果丰硕。京山县先后被授予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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