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物价局调整全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为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形势,保障区直公办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近日,东宝区物价局汇同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在开展公办幼儿园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报请区政府同意,调整了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省级示范幼儿园城区500元/生﹒月,乡镇45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城区400元/生﹒月,乡镇380元/生﹒月;一级幼儿园城区300元/生﹒月,乡镇26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230元/生﹒月。区直及各乡镇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应幼儿家长要求在寒暑假期间开放的,保教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为正常教学时段保教费标准的25%以内。该收费标准自2018年春季入园起执行,有效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