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08时44分许,京山县温泉新区莲山村4组一民房起火。接警后,荆门市公安消防支队京山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08时54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经侦查发现,起火民房已经形成大面积燃烧,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并引燃屋内木材堆,如不及时控制火势,很有可能引燃紧靠的其他民房。
现场,消防员迅速架起水枪喷水控制火势。
9时10分,消防官兵在扑救过程中发现,两个煤气罐处于火场中心,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爆炸,消防官兵们立即将煤气坛子转移至安全地带并进行冷却。待明火扑灭后,火场指挥员立即下达命令,全力进行扑救残余火势,避免余火复燃。
经过消防官兵近4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最后确认无复燃现象后,消防官兵收整器材撤离现场。
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通讯员: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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