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荆门市委政法委与荆门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的《平安荆门进行时》栏目于2018年1月18日播出第十四期。
近年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科学、规范、深入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基础,牢固树立保护理念,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积极救助涉案未成年人,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在依法惩治未成年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加强惩戒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2017年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3人,不批准逮捕15人;起诉22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不起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