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CPI这一最能体现“民生体温”的价格指数一路“高开低走”。1月10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5%,远低于3.5%的全省物价调控目标,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居第16位,中部居第2位。12月当月,湖北CPI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1.7%,涨幅较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梳理来看,去年全年除1月同比涨幅高达3.2%外,其余月份全部停留在“1时代”,最低为7月,仅涨1.0%;环比涨幅更是有5个月出现负增长,跌幅最大的为3月,下跌0.5%。缘何如此?湖北调查总队消价处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食品价格在CPI构成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价格上涨的主要动力,2017年,非食品价格对CPI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在统计的八大类价格指数中,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等服务价格逐月温和上涨,这反映了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总体态势,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比重逐步下降,居民服务性消费结构逐步上升。
这一态势在去年12月也有充分体现。数据显示,该月我省CPI同比上涨1.7%,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0位,中部第3位。八大类商品环比价格表现为“五涨一降二平”,波动幅度较小。鲜瓜果、鸡蛋和畜肉类是领涨的主力,但本地与外地应季鲜菜供应充足,价格环比下跌2.5%。而受环保、公路限超令、去产能等政策影响,住房装潢材料类价格整体上涨,其中水泥价格上涨最多,环比上涨3.7%。
来源:湖北日报
责编:刘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