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2个镇13个村被拟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乡村

近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示了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

湖北省环保厅接受反映拟命名的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167120;传真:027-87167500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邮 编:430072;电子邮件:hbepbzrc@163.com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7日

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乡镇

荆门市(8个)

钟祥市长寿镇

京山县宋河镇

京山县钱场镇

沙洋县纪山镇

沙洋县沙洋镇

漳河新区漳河镇

东宝区子陵铺镇

东宝区石桥驿镇

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村名单

东宝区(13个)

石桥驿镇花园村

雷坪村

廖坪村

上泉村

杨桥村

普坪村

永盛村

仙居乡白洋村

促联村

牌楼镇长兴村

江湾村

子陵铺镇七桥村

拾井村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

1.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省级生态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无较大(Ⅲ)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

4.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辖区内水体、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未划定环境质量功能区的,满足省相关标准的要求,无黑臭水体等严重污染现象。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现象。

5.乡镇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投诉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85%。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省级生态村?

1.村域布局合理、村容整洁,管理有序,景观协调,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2.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开展环境法规与环境知识的宣传,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5.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湖北省环保厅

责编: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