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措施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

一是做好工程“飞检”。按项目验收计划对18个验收项目做好“飞检”工作,并出具飞检报告。通过工程飞检,进一步压实从业机构的从业责任,规范从业行为,促进项目建设质效的提升。

二是严格设计变更。及时组织项目设计变更现场踏勘和签处现场意见,严格控制“超范围、超标准”单元工程和趋利性变更行为发生。一年来,经过认真核实,分别对沙洋、钟祥、京山等地15个高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项目下达变更批复。

三是严格从业机构监管。加强项目建设流程管控,全面实行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履职考核,根据省有关规定,会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对2018、2019年度竣工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从业机构进行了单个项目考核评分。

四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一年来,市局及国土整治部门严格落实《荆门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荆门市土地整治项目中介单位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采用“摇号”制度开展项目招投标,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市国土整治局 文慧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