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创城之路”,刘振军要求:力争国家首次测评创佳绩!

9月18日上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18次集中学习会议在东宝税务局泉口一路办公区(原区地税局)一楼会议室召开。

湖北大学文明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建指导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省文明办专家组主要成员、《湖北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主要设计者潘晓良教授,应邀作了题为《创城之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探析》的报告。

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振军主持并讲话。

会上,潘晓良教授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与考察方式、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方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等方面,为到场的200余名各级领导干部作了详细辅导。会上,还集中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刘振军强调

关于创城工作——

要加强业务学习。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学习,做到精准掌握测评标准、创建要求、操作程序,提高做好创城迎检工作的针对性,为年底顺利通过国家首次测评奠定坚实基础。

要增强责任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创城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标准导向、问题导向,及时查漏补缺,做实基础工作,力争在国家首次测评中取得佳绩。

要加强督办检查。

创城指挥部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创城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高频次、高标准督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属地责任,推动全区上下从严从紧抓好创城各项工作。

关于宗教工作——

要强化政治意识。

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

要强化法治意识。

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并把学习内容纳入各地各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进一步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要强化宣传引导。

抓好新修订《条例》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要进行全覆盖式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区领导李荆龙、李德权、蒋丛贵、张斌、王俊、杨晓勇、邓圣华、李剑、陈贤敏、杨代梯、王亚丽、盛明宏、徐金华、黄旭、李锋,以及区法院院长汪明、区检察院检察长靳良志参加了学习。